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于永片区)PPP建设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二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公开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于2020年12月14日主持召开了“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于永片区)PPP建设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二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确定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验收材料进行公开。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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