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丽泽路E-01、E-05、E-06地块C2商业金融用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公开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2021年11月3日,北京金坤丽泽置业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组织召开了丰台区丽泽路E-01、E-05、E-06地块C2商业金融用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特邀专家,并成立验收组,验收组认真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的汇报。经讨论质询,验收组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验收材料进行公开。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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